为强化人才项目管理,根据《盘龙区“人才之光”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紧扣盘龙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及所面临的困难与现实问题,发挥优秀人才作用,盘龙区在全区范围内每年组织开展“人才之光”项目评审工作,该已实施8年。近年来,项目工作共吸引各类项目申报52个,获市级扶持项目2个,补助资金200余万元,带动使用社会资金3000余万元,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期,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人才之光”服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正式开启盘龙区2021年度“人才之光”服务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盘龙区属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区属各街道,在盘龙区纳税的企业和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和省、市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可与上述部门和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内容
对推动全区人才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才工作项目,或者围绕本系统、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研究确定的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人才项目,以及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其他人才工作项目。项目主题主要从进一步开发人才资源,围绕现代服务、生命科技、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进行申报。
三、项目设置及扶持经费
人才工作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并依据项目类别进行扶持。
重大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配套给予15万元扶持;
重点项目每年不超过3个,每个项目配套给予10万元扶持;
一般项目每年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配套给予3-5万元扶持。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盘龙区“人才之光”服务项目申报表》,制定方案或计划作为附件申报。
(二)项目评审。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初审后的项目将进行立项评估论证,确定本年度拟立项人才项目。
(三)项目公示。区人才办将拟立项实施的项目通过盘龙区政务网、春城人才网、微观盘龙等向社会公示。
(四)项目立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才办或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拨付扶持经费、组织实施。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盘龙区“人才之光”服务项目申报表》
2.工作方案或计划
以上材料均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8月16日(星期一)前报送区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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