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民俗民间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我县特色文化,扩大石林文化影响力,石林县结合区域特色,“一扶两激”促进民间文化人才培养。
一是专项扶持,搭建平台。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奖励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和文化传承交流活动,确保全县文化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每年举办以春节系列文化活动、中国石林国际火把节、七夕情歌大汇、阿诗玛文化节、巴江之春百姓大舞台等节庆活动为代表的各类大、中、小型文化活动,为全县民间文化人才及民间文艺队伍提供展示平台。
二是物质激励,提高热情。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的《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和文化传承交流活动扶持奖励办法(试行)》政策,采取评优评先的方式,对优秀的民间文化人才及团体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让民间文艺人才能通过自身的特长改善自己的生活,激发其创作热情和活力,推动民间文化艺人有序发展。
三是精神激励,注重培养。倡导和支持组建文艺工作室,定期邀请名师集中开展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着重加强对青年人才,紧缺人才的培养和扶植。充分发挥文化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采取宣传造势、文艺下乡等多种方式扩大民间文化的影响力。通过颁发荣誉证书,广泛宣传,表彰奖励等举措扩大优秀民间文化人才知名度,提升民间文化人才荣誉感和收徒授课的使命感,不断壮大民间文化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