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有力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推进我省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云南医学技术水平更好更快发展,自2014年开始,我省实施“云岭名医培养工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凡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在岗的执业医师均可参与选拔。其中,两院院士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与选拔。
二、申报云岭名医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职业道德良好、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连续在医疗卫生一线的实际工作,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业绩突出。
(二)有强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最新进展,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及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和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中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并用于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得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
(四)连续从事本专业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聘任为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评定为云岭名医:
(一)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二)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
(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
(四)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六)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七)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八)“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九)“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
(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或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名;
(十一)受聘二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二)卫生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十三)“国医大师”获得者。
申报云岭名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聘任为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及以上,并至少具备下列1项条件;聘任为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及以上,并至少具备下列2项条件;聘任为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及以上,并至少具备下列3项条件,可以申报云岭名医:
(一)完成国家“973’’或“863”计划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包括第二主持人或第一子项目主持人;
(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 0名或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
(三)获得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项一等奖或者经科技部认定的社会力量设奖奖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者获得前述奖项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四)主持或承担过两项以上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四项以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并经省级以上验收结题;
(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六)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七)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二等奖获待者;
(八)以第一主编出版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或以第一副主编出版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专著2部,专著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有统一标准书号ISBN;主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编教材1部或第一副主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编教材2部;
(九)云南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获得者;
(十)白求恩奖章获得者;
(十一)国家级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及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
三、选拔程序
云岭名医的选拔工作按照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公开评价、择优选聘的程序进行。
云岭名医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省卫生厅公开发布遴选方案,公布选拔条件;
(二)申报者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云岭名医申报表》,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三)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程序组织进行全面评议,推荐拟入选者,上报领导小组;
(五)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云岭名医入选者,经专家评审并报省卫生厅党组研究批准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上报并公布;有异议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告知本人和有关单位。公示时间为7天。
四、激励保障
云 岭名医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创造良好的临床、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云岭名医应当带动云南省相关学科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加强优秀人才 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形成一批具有专业优势、学科互补、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云岭名医承担国家或省、市的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作项目。积 极推荐云岭名医参加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学术技术委员会,并安排其担任一定的职务。省财政给予云岭名医在岗期间每人每年生活补贴3万元。达到退休年龄后,确因工作需要,本人愿意,经组织批准可延长3—5年工作时间。云岭名医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I: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作为工作经费或生活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