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岭文化名家”培养工程旨在选拔扶持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专门技术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的领军人才,为他们创 新创业创优提供资助,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更多优秀团队,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推动我省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 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工程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
“云岭文化名家”选拔坚持以下原则:党管人才、以人为本的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原则。
选拔范围对象是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文物博物、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的领军人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一、人选条件
“云岭文化名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宣传文化事业,执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有较高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是本界别、本单位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业内认可,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 5周岁以下。
4、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理论人才专业条件。具有较扎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比较突出的贡献;在理论研究、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或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省以上党委、政府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教学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全省同行业和广大干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
新闻人才专业条件。具有较高新闻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新闻奖一等奖,有一定知名度,在新闻界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胜任本单位重要稿件采写,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作品;有较强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在专业报道领域里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2、负责编辑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有较高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文章、编导节目、负责制作栏目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
3、胜任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栏目、节目撰稿工作,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导向正确,文风严谨,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
4、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和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业务理论研究水平,能形成个人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栏目、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观众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出版人才专业条件。具有较高出版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出版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有一定知名度;在编辑、印刷、复制、发行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出版领域情况,在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注重科学管理,勇于开拓创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成绩显著,为同行所公认。
2、具有较高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的图书、期刊或音像、电子出版物导向正确、思想性强,学术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过国家级出版奖项。
3、有较高出版理论研究水平,出版编辑专业理论专著15万字以上。
4、有较强市场营销能力。熟悉出版物发行业务,懂经营会管理,在经营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具有较高印刷、复制技术水平。采用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提高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文艺人才专业条件。获得过全国性重要文艺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奖项,有较高知名度。在文学创作、美术、摄影、书法、音乐、表演艺术、影视艺术、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是省内重点艺术单位的拔尖人才。
2、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3、在全国性、国际性大赛获奖作品中担任过主要创作、导演、表演工作,或举办过全省性个人作品展览、展演。
4、创作发表过有全国性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
5、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过积极重要的影响。
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条件。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对象重点是我省新闻、出版、广电、文艺等领域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各单位负责人以及经营管理骨干,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丰富实践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创新能力较强,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较高。
2、经营管理业绩显著,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出资人和市场认可,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
文化专门技术人才专业条件。文化专门技术人才选拔对象主要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博物等领域的优秀技术人才,特别是新技术应用推广负责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主要研发人员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具体条件是:
1、熟悉宣传文化工作,熟练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应用能力或管理能力。
2、主持或参与推出文化产品、文化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二、选拔程序
推荐人选。“云岭文化名家”由各州市党委宣传部和省级宣传思想文化各单位严格按照人选条件进行推荐,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把关,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专家评审。成立由相应界别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按照“云岭文化名家”人选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出入选人员名单。
监督和公示。评审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评审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讨论决定。公示结束后,省委宣传部研究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三、培养措施
有 计划组织学习培训,建立“云岭文化名家”教育培训机制。创造条件,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机会。根据人才成长经历、业务专长及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云岭文化 名家”参观考察、专题调研、文艺采风等活动。为“云岭文化名家”承担省级以上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以及研究创作、出版专著等提供资助。积极推荐 “云岭文化名家”的作品、成果参加省级以上奖项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