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学者”是在全省各个领域取得重大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科研学术居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是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杰出代表。“云岭学者”培养工程的目标任务是: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培养100名左右“云岭学者”,通过政府、社会和单位共同投入,共同培养。

“云岭学者”培养工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选拔原则、范围与条件

“云岭学者”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用为本、服务发展,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公开、公认、择优的原则。

“云岭学者”每年选拔一次,选拔数量和时间安排以当年度正式通知为准。“云岭学者”选拔对象为全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合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我省院士后备人才)。

“云岭学者”选拔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学术水平,能独立完成科研工作,在事业单位进入二级岗位或在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等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本专业或本领域研究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四)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 5周岁以下。

“云岭学者”选拔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国家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或云南省科研成果一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者;

(三)国家或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

(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五)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选拔的方法与程序

 “云 岭学者”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通过所在单位和推荐部门提出申请,认真填写《云南省“云岭学者”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申请者所在单位和 推荐部门应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推荐,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经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省人才办。省人 才办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成立“云岭学者”评审委员会,由学术威望高、造诣深的专家学者和人才工作管理者组成,主 要负责评审“云岭学者”人选,对人选所取得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评议。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培养与管理

“云岭学者”培养期为5年。在培养期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200万元科研工作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重大科学技术难题攻关、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改善培养人才的工作条件。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培养周期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学术或工作成就目标、团队建设目标、培养措施等。

“云 岭学者”的职责主要是面向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正确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根据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提出并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 究构想;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创新和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推进国内外技术交流,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重 点工程的策划、咨询、研究和实施;指导本学科(领域)的科研梯队和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