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委办局,昆明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推进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大力吸引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241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组织昆明市第三批博士后工作扶持站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昆明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好经济效益;

2.能提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有利于本单位技术进步和创新、有利于带动全市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的研究项目;

3.有兼职(可聘请高校或科研院所在职博导)或专职的具有博导资格的导师;

4.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且尚未设立流动站、工作站或扶持站。

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报设立。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报批表》(格式见附件,一式2份),准备附件材料一式1份,提交研发项目及证明研究能力的相关资料,按隶属关系经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我局审核,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设立。

附件材料要求:

1.附件材料应佐证《报批表》所含内容,包括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近3年财务状况证明表(票)据,研究设备配置情况,研发团队组成,科研管理制度设置,研究项目立项依据,研究能力证明资料、研究项目规划详细说明及证明其具备设站能力的其他材料;

2.附件材料请设置目录并装订成册。

三、收审材料时间

8月4日—8月15日,由市人社局专技处收申报材料(送审材料地址: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42室)。

四、其他

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作为国家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前期扶持单位而设置的高层次人才培养载体。望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踊跃申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昆明市博士后工作相关事宜详见《关于印发<昆明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241号)(附件),也欢迎以来电的方式详细咨询。

 

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63160874

附件

博士后工作扶持单位报批表

昆人社通(2012)241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博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