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为加快我市社区建设步伐, 2012年出台了《昆明市和谐社区建设标准导则》、《昆明市和谐社区建设考核办法》、《昆明市和谐社区建设民意评价办法》, 全面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开展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达标行动计划充分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截止2015年6月,三年和谐社区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巩固2012、2013年206个城镇社区,172个农村和谐社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经考核,全市49个城镇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91个农村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城镇社区民意评价满意度达93.1%;农村社区民意评价满意度达91%。目前,全市城镇社区达标率达 98%;农村社区达标率达97%。和谐社区建设取得实效,社区综治维稳能力全面加强。
以加强社区党建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党建工作协商议事机制,健全完善街道、社区、驻区单位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本社区居民的呼声和驻社区单位的意愿,增强社区党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深化社区“三有一化”建设,把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镇社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的“三有一化”作为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党组织为核心的“议行结合、委站结合、选聘结合”三结合的管理体制。推行社区“两委一站”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基础性、主导性、保障性作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高新区五区率先垂范,自加压力,选择条件较好的农村社区参与达标创建的目标,继续巩固和谐社区建设成果,全面加强社区平安建设工作。
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依托和谐社区建设实效,以创新实践,坚持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社区文化为载体,以社区居民满意为标准,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推广社区网格化、精细化服务管理,促进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城乡社区和基层单位,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管理实效。积极探索健全以民生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以居民互助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多种需求为主要目标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构建服务内容丰富、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新机制。
加快社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我市社区综治维稳建设工作。把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保障,整合社会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