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铜冶炼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促进铜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将组织开展铜冶炼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按照省工信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按照《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4年第29号公告)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铜冶炼企业(包括利用铜精矿和含铜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出具转报意见。省属企业可自行组织申报,并经我委出具核实意见后上报省工信委。

二、请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督促、指导申报企业按照《铜冶炼行业规范申请报告》(登陆工信部原材料司网站下载)大纲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形成申报材料一式七份(附光盘)。

三、请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抓紧时间组织申报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我委,我委将进行核实后上报省工信委。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禹雄忠   董云

电  话: 63139295  63135532(传真)

邮  箱:kmsgxwyclc@163.com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