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gxw2015190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昆工信通〔201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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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经贸)局:
为简化行政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在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作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和云南省工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认定工作的通知》(云工信原材〔2015〕47号)精神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企业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工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符合产业政策认定文件:
(一)企业在国家或省最新发布的法规、规划、目录、标准、准入、规范等产业政策实施前建设的生产项目,发布实施后提出办证申请的。
(二)对已经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兼并等,重新设立企业并提出办证申请的。
(三)企业收购已经获得生产许可的破产、倒闭企业并提出办证申请的。
(四)已经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进行搬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依法提出重新办证申请的。
(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对原生产能力改造升级后提出办证申请的。
(六)其他需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作出判断的。
二、认定程序
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分级办理产业政策认定。
(一)需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办理或换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项目,由企业直接向所在县区工信(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县区工信(经贸)局现场核查确认后,报请市工信委上报省工信委出具产业政策认定文件。
(二)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督管理局(或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办理或换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项目,由企业直接向所在县区工信(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县区工信(经贸)局现场核查确认后,报请市工信委出具产业政策认定文件。
(三)需省安监局(或市安监局)办理或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项目,由企业直接向所在县区工信(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县区工信(经贸)局现场核查确认后,报请市工信委出具产业政策认定文件。
三、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申请产业政策认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产业政策认定申请文件。文件中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需要认定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技术工艺装备和生产过程管理情况,需要产业政策认定的目的和依据、对照产业政策进行自查的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等。
2、相关附件。项目立项及环保审批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3、有资格单位(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县级以上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认证有效证明。
4、生产所在地周围环境情况说明。
5、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分析报告。
6、认定目的主要用于新办或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企业还应提供主要设备照片(矿热电炉应提供变压器铭牌照片)及购置合同复印件,消防、安全设施及危险作业区远程视频监控装置情况说明,《准入条件》要求必备的关键技术和节能减排指标实施情况等。
7、申办硫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产业政策认定时,有色冶炼尾气制酸的企业应提供有色冶炼主要设备、规格和制酸工艺流程等;硫铁矿(或锌精矿、选矿尾矿)制酸的企业应提供主要设备规格、制酸能力有效证明、制酸工艺流程、原料质量检验分析报告和环保治理措施等;硫磺制酸的企业应提供生产能力认证有效证明。
8、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
(二)县区工信(经贸)局上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报文件,重点说明企业申请产业政策认定的目的,对企业上报材料及现场审查情况,符合产业政策的依据及对产业政策认定的意见和建议等。
2、若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应将专家现场核查意见及专家名单作为附件。
3、涉及产业政策规定需要淘汰的落后装备,则必须由企业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联合作出按期淘汰落后装备的书面承诺;若企业有已超过淘汰规划时限的落后装置,则必须在拆除后方予办理相关产业政策认定。
4、企业申报材料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强化管理
(一)市工信委将会同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局加快对各县区工信(经贸)局开展产业政策认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相关工作,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为抓手,协调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二)企业对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报产业政策认定的,已经取得产业政策认定文件的将依法撤销,同时将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县区工信(经贸)局及其工作人员应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划、目录、标准、准入、规范等要求,对企业的装置规模、工艺技术、节能减排、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认定。对不履行认定监管责任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工信委将予以通报,并建议相关部门给予问责。
(四)协助开展产业政策认定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质量检验机构和参与专家应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依法追究帮助企业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视情取消协助开展产业政策认定工作资格。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