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8日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设高素质的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工作制度,为现代新昆明建设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和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补充、调整县级后备干部队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拔后备人才的原则和总体目标
选拔后备人才的原则:党管人才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选拔后备人才的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班子建设的总体目标,增强人才意识和竞争意识。在坚持动态调整、精干队伍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广泛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把那些政治坚定、善于学习,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年轻人才选拔到后备人才队伍中。在市国资委所属企业中建立一支适应企业发展战略需要、数量充足、层次结构分明、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配套、素质优良的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队伍。
二、后备人才的条件和资格
市国资委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的基本条件,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同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协作,作风严谨,职业素质好;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
后备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正职后备人才一般应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人才。副职后备人才,一般应是下一级的正职或副职。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要重点培养一批懂经营、管理、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的优秀专业人才。优秀专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45岁以下;业务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后备人才数量,一般按企业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副职1:1比例配备。后备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35-45岁的为主体,35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和中远期各占50%左右,要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三、后备人才的选拔
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管理体制。后备人才的选拔,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后备人才的人选,不仅要从本行业和本企业中挑选,还应从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它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挑选。
选拔后备人才的程序是:
民主推荐。召开企业后备人才民主推荐会,企业党委根据推荐结果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核。企业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对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
党委讨论。企业党委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后备人才建议人选名单,并明确培养方向;
上级认定。市国资委对后备人才建议人选进行考察,报市国资委党委会讨论认定。
各企业党委要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将后备人才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及时将公示的有关情况报市国资委党委。
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要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特别是要把好政治关。
四、后备人才的培养
明确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培养后备人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人才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党性、拓宽视野,提高理论素养、战略思维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强化理论培训及专业培训。根据不同需要,采取不同形式对后备人才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市场经济理论、世贸规则、国际惯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科技和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识。培训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举办培训班、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及先进企业进行考察学习、选送到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出国(境)考察培训等。通过加强党性锻炼和培养战略思维,着力提高熟悉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的高素质后备人才队伍的领导水平;通过建立市场化和外向型培养机制,着力提高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的市场驾驭能力和创业能力;通过推进继续教育,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加强实践锻炼。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那些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后备人才进行实践锻炼。可安排到有关企业或上级机关“跟班学艺”;安排与培养方向相关的岗位进行实际锻炼;进行岗位轮换、交流任职等,使后备人才不断扩大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和能力。
五、后备人才的管理
要着眼于改善企业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专业结构和类别结构,本着精干高效、优胜劣汰和备用结合的原则,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后备人才的管理包括对后备人才的考察、调整、档案管理等内容。
对后备人才进行定期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立场和观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情况;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情况;与培养目标的距离以及原有缺点、不足的改正情况等。要特别注意考察后备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潜力。在定期考察的同时,应做好经常性的考察了解工作。考察结果作为后备人才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对后备人才要实行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应适时对后备人才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后备人才队伍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人才队伍: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工作业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年龄偏大;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人才。
建立后备人才档案。后备人才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简要情况表、考察材料、培养方案、民主推荐和公示情况、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
六、后备人才的任用
坚持备用结合的原则,对德才兼备、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人才,根据工作需要,要适时任用。市国资委党委将根据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后备人才统一使用。
在选拔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时,要从后备人才中,特别是从经过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后备人才中挑选。确需从后备人才名单以外选拔的,呈报单位应在报告中说明情况。
七、后备人才工作的组织指导
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由各企业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负责宏观管理。
建立后备人才工作责任制。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对后备人才工作负有主要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负有相应责任。企业党委每年要听取后备人才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后备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培养选拔后备人才工作情况作为考察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后备人才工作纪律
后备人才工作必须严格参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选定后备人才的行为,应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