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引导企业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激发广大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热情,突出高技能人才在行业内的引领标杆作用,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10〕92号)文件要求,经报市政府同意,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三届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暨昆明市优秀技术能手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参评人员并接受辖区内个人报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推荐。
一、推荐范围
在推动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得到业界和社会广泛认可的在职在岗(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高技能人才。
党政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选对象,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证书。
(二)“第三届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暨“昆明市优秀技术能手”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工作
(一)组织推荐。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择优推荐参评人选。
(二)单位推荐。昆明地区各企事业单位,直接推荐优秀人选。
(三)个人自荐。个人可向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
原则上同一家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5人。
四、评选结果
全市共评选出10名“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30名“昆明市优秀技术能手”,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一)报送内容
1.昆明市高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填写《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昆明市优秀技术能手推荐表》(附件2)并打印5份加盖公章;
2.申报者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奖励及荣誉证书、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推荐报告1份(推荐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人力资源部门意见等),加盖公章;
4.被推荐人员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份,加盖公章。
(二)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一律以word文本形式A4纸打印。
(三)报送时间
2015年8月14日前将材料报送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树、刘峻、赵丽娟
联系电话:0871—63962230、63968581
电子邮箱: kmgjnrc@163.com
附件:1.第三届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暨
昆明市优秀技术能手推荐条件
2.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昆明市优秀
技术能手推荐材料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4日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四层464室 电话:6313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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